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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2-20
退休女工返聘期间出工伤 用人单位补助4万元
沈女士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工作中发生事故致9级伤残,单位却不肯支付相关工伤待遇,经劳动仲裁后,单位不服而诉到法院。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上海某制品公司应支付沈女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劳动能力鉴定费共计4万余元。 2007年3月底,沈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依法办理了退休手续。此后,原单位上海某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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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2-20
薛某与戴某合同纠纷一案
2018年2月,薛某与戴某签订《百世快递经营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戴某将其快递网点转让给薛某,薛某向戴某支付保证金3万元及后期运营费用,随后薛某接手该快递点进行运作。但2018年4月,王某前往该快递点,告知薛某他已经与百世汇通南京分公司签订合同,由他接手该网点。薛某遂向戴某主张要求返还其在接手期间已经垫付的所有运作所需的费用,但是戴某一直不予回应。 我们接受薛某委托后,积极寻求解决思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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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2-02
南京某厂与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某厂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雇主责任险,保单中保险条款中约定的赔付比例为:八级伤残赔付比例为赔偿限额60万的30%。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均为某厂,雇主责任险人员为某厂企业的26名员工。后上述人员中的潘某在工作中发生意外,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后某厂起诉请求支付伤残赔偿金。我们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后,本案最关键的争议在于:残疾赔偿金是否应该按照保险条款中约定的赔付比例计算。代理律师通过多次与法官以及原告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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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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